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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救訓練

香港專業護理學會醫護服務部由 2011 年 1 月 2 日起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處批准,開辦香港法例第 509A 章《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》第 17 條 2(b)(iii) 認可之 30 小時急救訓練 -「職業急救訓練課程」(Occupational First Aid Course)。學員完成課程並通過考核後,可獲頒發符合香港法例第 509A 章《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》第 17 條 2(b)(iii) 「曾接受急救訓練之人士」認可之「急救證書」,證書有效期為 3 年。香港專業護理學會「職業急救訓練課程」由 2018 年 1 月 10 日已獲英國資歷培訓 (TQUK) 認可為資歷第 3 級課程。由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,香港童軍總會已書面認可完成「職業急救訓練課程」所頒發之「急救證書」為各支部獎章考核相關項目之認可資格。

由 2016 年 1 月 1 日起,香港專業護理學會之 60 小時進階急救訓練 -「緊急醫療應變人員課程」(Emergency Medical Responder Course) 亦成為香港法例第 509A 章《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》第 17 條 2(b)(iii) 認可之急救訓練。香港專業護理學會「緊急醫療應變人員課程」由 2018 年 1 月 10 日已獲英國資歷培訓 (TQUK) 認可為資歷第 4 級課程。

職業急救訓練課程 Occupational First Aid Course (OFA) - 香港法例認可之 30 小時急救訓練

課程目的

課程內容

  • 急救的定義及基本原則
  • 傷病者評估
  • 循環系統、出血及休克
  • 出血傷口包紮法
  • 其他部份的創傷
  • 骨骼、關節和肌肉創傷及包紮法
  • 呼吸系統、呼吸道異物阻塞
  • 人事不省、內科急症
  • 心肺復蘇法、自動體外心臟去顫法概要
  • 環境因素的傷害
  • 傷病者搬運
  • 急救物料及有關之法例

課程考試

學員出席率必須達 80% 或以上,方可參加考試。課程考試包括四部份:

  • 急救理論筆試 - 30 題多項選擇題 (限時 20 分鐘、合格分數為 80%)
  • 心肺復蘇法實習
  • 出血處理實習 (限時 6 分鐘)
  • 骨折處理實習 (限時 6 分鐘)

成績公佈

  • 考試成績將於當日即時公佈。完成課程並於四項考試中全部合格者,可於考試當日獲即時頒發證書。
  • 如有其中一或兩個考試部份不及格,可申請於六個月內補考一次,每項補考費用為 HK$250。
  • 如有有其中三個或全部考試部份不及格,則須重新報讀整個課程。

課程時數

30 小時 (另加 3 小時考試)

報讀資格

年滿 13 歲或以上人士

授課語言

廣東話或英語

學員人數

每班 15 - 30 人

課程導師

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急救講師

課程費用

HK$450 (費用包括課程講義、繃帶包、人工呼吸面膜、考試及證書)

證書

完成課程並於四項考試中全部合格者,可獲頒發由香港專業護理學會簽發、香港政府認可之「急救證書」。「急救證書」有效期為三年,學員可於證書有效期滿前或有效期滿後半年內報讀一日「 職業急救證書重溫課程 」(RFA) 重考。

持續護理教育學分 (CNE) / 持續專業發展 (CPD) 學分

註冊或登記護士完成課程並通過實習試者可獲 CNE 30 分

職業急救證書重溫課程 Occupational First Aid Refresher Course (RFA)

課程目的

課程內容

  • 重溫心肺復蘇法實習
  • 重溫出血處理實習
  • 重溫骨折處理實習

課程考試

學員出席率必須達 80% 或以上,方可參加考試。課程考試包括四部份:

  • 急救理論筆試 - 30 題多項選擇題 (限時 20 分鐘、合格分數為 80%)
  • 心肺復蘇法實習
  • 出血處理實習 (限時 6 分鐘)
  • 骨折處理實習 (限時 6 分鐘)

成績公佈

  • 考試成績將於當日即時公佈。完成課程並於四項考試中全部合格者,可於考試當日獲即時頒發證書。
  • 如有其中一或兩個考試部份不及格,可申請於六個月內補考一次,每項補考費用為 HK$250。
  • 如有有其中三個或全部考試部份不及格,則須重新報讀整個課程。

課程時數

8 小時 (另加 3 小時考試)

報讀資格

持有由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或以下機構發出之有效「急救證書」或證書到期後半年內的人士(如證書已到期半年或以上,則需重讀 30 小時的急救證書課程)

授課語言

廣東話或英語

學員人數

每班 15 - 30 人

課程導師

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急救講師

課程費用

HK$230 (費用包括考試及證書,學員如有需要可另行購買繃帶包:每份 HK$60)

證書

完成課程並於四項考試中全部合格者,可獲頒發由香港專業護理學會簽發、香港政府認可之「急救證書」。「急救證書」有效期為三年,學員可於證書有效期滿前或有效期滿後半年內報讀一日「 職業急救證書重溫課程 」(RFA) 重考。

持續護理教育學分 (CNE) / 持續專業發展 (CPD) 學分

註冊或登記護士完成課程並通過實習試者可獲 CNE 8 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