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專業護理學會醫護服務部由 2011 年 1 月 2 日起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處批准,開辦香港法例第 509A 章《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》第 17 條 2(b)(iii) 認可之 30 小時急救訓練 -「職業急救訓練課程」(Occupational First Aid Course)。學員完成課程並通過考核後,可獲頒發符合香港法例第 509A 章《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》第 17 條 2(b)(iii) 「曾接受急救訓練之人士」認可之「急救證書」,證書有效期為 3 年。香港專業護理學會「職業急救訓練課程」由 2018 年 1 月 10 日已獲英國資歷培訓 (TQUK) 認可為資歷第 3 級課程。由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,香港童軍總會已書面認可完成「職業急救訓練課程」所頒發之「急救證書」為各支部獎章考核相關項目之認可資格。
由 2016 年 1 月 1 日起,香港專業護理學會之 60 小時進階急救訓練 -「緊急醫療應變人員課程」(Emergency Medical Responder Course) 亦成為香港法例第 509A 章《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》第 17 條 2(b)(iii) 認可之急救訓練。香港專業護理學會「緊急醫療應變人員課程」由 2018 年 1 月 10 日已獲英國資歷培訓 (TQUK) 認可為資歷第 4 級課程。
課程目的
課程內容
課程考試
學員出席率必須達 80% 或以上,方可參加考試。課程考試包括四部份:
成績公佈
課程時數
30 小時 (另加 3 小時考試)
報讀資格
年滿 13 歲或以上人士
授課語言
廣東話或英語
學員人數
每班 15 - 30 人
課程導師
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急救講師
課程費用
HK$450 (費用包括課程講義、繃帶包、人工呼吸面膜、考試及證書)
證書
完成課程並於四項考試中全部合格者,可獲頒發由香港專業護理學會簽發、香港政府認可之「急救證書」。「急救證書」有效期為三年,學員可於證書有效期滿前或有效期滿後半年內報讀一日「 職業急救證書重溫課程 」(RFA) 重考。
持續護理教育學分 (CNE) / 持續專業發展 (CPD) 學分
註冊或登記護士完成課程並通過實習試者可獲 CNE 30 分
課程目的
課程內容
課程考試
學員出席率必須達 80% 或以上,方可參加考試。課程考試包括四部份:
成績公佈
課程時數
8 小時 (另加 3 小時考試)
報讀資格
持有由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或以下機構發出之有效「急救證書」或證書到期後半年內的人士(如證書已到期半年或以上,則需重讀 30 小時的急救證書課程)
授課語言
廣東話或英語
學員人數
每班 15 - 30 人
課程導師
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急救講師
課程費用
HK$230 (費用包括考試及證書,學員如有需要可另行購買繃帶包:每份 HK$60)
證書
完成課程並於四項考試中全部合格者,可獲頒發由香港專業護理學會簽發、香港政府認可之「急救證書」。「急救證書」有效期為三年,學員可於證書有效期滿前或有效期滿後半年內報讀一日「 職業急救證書重溫課程 」(RFA) 重考。
持續護理教育學分 (CNE) / 持續專業發展 (CPD) 學分
註冊或登記護士完成課程並通過實習試者可獲 CNE 8 分